6 月 21 日,华大集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就华大起诉自媒体 “ 记者金微 ” 名誉侵权一案,已于当日收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认定,被告金微侵害华大名誉权属实,并要求其向原告华大公开道歉。至此,此前受到舆论广泛关注的 “14 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出国外 ” 事件以自媒体造谣误导公众告终。

  判决书裁定:“ 记者金微 ” 发布的《华大基因被罚!14 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到国外,细思极恐!》、《华大基因,我不是谣言自媒体》部分内容误导公众认为原告将基因检测数据非法泄露到国外的情况。被告将其发布在互联网上,使得原告的社会评价被降低,名誉遭到侵害,认定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权。法院判决:

  一、被告金微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其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 “ 记者金微 ” 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华大基因被罚!14 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到国外,细思极恐!》一文及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 “ 记者金微 ” 微博号上发布的《华大基因,我不是谣言自媒体》一文。

  二、被告金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省级报纸上向原告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始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自媒体 “ 记者金微 ” 发表的一篇题为《华大基因被罚 !14 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出国外,细思极恐 !》的文章,将 “2015 年科技部国科罚 ” 与 “2018 年华大研究团队的一项研究 ” 进行刻意关联。

  华大当天公开辟谣,称该自媒体刻意将完全不同的两件事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捏造事实,严重误导公众,损害了华大的品牌声誉,“ 标题提到的‘被罚’是科技部在 2015 年的一次行政处罚,早已整改,并获得了科技部批准,恢复相关工作,而‘ 14 万孕妇基因大数据’则是华大研究团队在 2018 年 10 月发表在《Cell》的一篇学术文章,该数据全部保存在中国境内的深圳国家基因库,样本和数据不存在任何出境的情况。” 华大相关负责人称。

  随后,《Cell》期刊在就此事件做出的官方书面说明材料中强调:“ 该论文的作者已经告知我们,为遵守当地(指中国,记者注)的监管要求,论文中的个人基因测序数据不能共享。” 再次证明 14 万中国人基因大数据没有出境。

  不过,由于该文章标题和内容的煽动性和高敏感性,该文章在微信和微博引发大量转发和评论,自媒体平台出现大量以 “ 国家最大叛徒 ”、“14 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到国外 ”、“ 基因战争 ”、“ 美国精心布局 ” 等煽动公众情绪的二次 “ 造谣 ” 文章。

  该案件判决后,华大集团发表声明称:“ 人民法院此次的判决,虽然从法律上还了华大清白,但个别自媒体‘唯流量论’的‘写作套路’不改,使得社交媒体仍是谣言的发酵场,公众被情绪裹挟的造谣文章所蒙蔽,企业更是成了自媒体造谣的牺牲品。”

  近期,专门针对科研进展和科技成果的相关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 各类新闻媒体要提高科学素养,杜绝盲目夸大或者恶意贬低,反对‘标题党’,对宣传报道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规依法处理 ”。

  对此,华大集团也在声明中公开呼吁:“ 基因科技的研究,将决定一个国家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基因领域的宣传,将影响一个国家对基因产业的理性认识与战略认同。我们欢迎、尊重并感谢,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对华大的客观的报道、建议甚至批评,但对于个别自媒体为了流量和噱头,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恶意造谣行为,我们绝不容忍,必将依法维权。”

  深圳晚报记者 杜婷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