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起,深圳将开始实施新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 “《新交规》”)9 月 4 日上午,深圳交警对新交规进行了解读。

  安全带 “ 谁不系罚谁 ”,司机有提醒义务

  “ 处罚不系安全带 ” 新规中改为司机、乘客谁不系罚谁。如果只罚乘客,有些司机就放松不进行提醒怎么办呢?深圳市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项辉表示,营运司机应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否则给予处罚。此外目前全市绝大多数营运车辆都贴了系安全带的提醒标志,而车辆在行驶前还有系统语音提醒,所以基本不会出现提醒不到位的情况。

  本次修法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设有关规定,严管电动车违法。其中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款 300 元;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 500-2000 元。近年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急剧攀升,去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全年的 40%。同时,在涉酒亡人事故中,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占比最高,占到 49%。

  载客超员,一超三罚。今后拟对载客超员严管重罚,一经查实,将对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使用单位或个人一并予以处罚。例如一些 “ 人货车 ” 非法拆除座位、改造内部结构,从而超过核定人数载客,此类载客车辆上道路行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时速 60 公里以下超速不予处罚

  项辉介绍称,此次修法主要目的是从过去的 “ 重罚 ” 到现在 “ 严管 ” 的过渡和转变。

  如企业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处罚实际驾驶人这条规定,是对于备案期间的违法法律即认定为备案人违法,给企业减负。

  “ 对于现在的租车情况,如果租车人产生违法后不处理,给租车企业带来很高的管理成本,货运车的挂靠也有类似情况。” 项辉说。此外,本次修订还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将部分道路的规定时速认定为建议时速,在不超过 60 公里时速的情况下超速不予处罚。不过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以及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行人活动集中的区域,超过限速仍应进行处罚。

  14 周岁以下儿童违反交规,家长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作为监护人应当保障儿童的交通安全,儿童违反交规的,今后查处到的,要求家长履行家长教育监管责任并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教育处罚相结合,督促家长履行教管责任,从根本上减少儿童交通违法、教育儿童遵守交规。“ 社会服务包括窗口服务、路面服务、学校门口服务等。” 项辉说。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