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开始深圳市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深圳晚报对此也进行过详细解读。不过近日在网络上却流传一些错误的解读,对此,深圳市交警局官方进行了辟谣。

  近日网络上有谣言称《条例修正案》规定网约车司机开车时不能接单、司机不能使用手机操作导航、开车时不能使用耳机接电话,有这些违法行为都要处罚司机 300 元罚款,记 2 分。

  “ 不是说网约车不能用手机接单,不能用手机操作导航。《条例修正案》是将‘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 ’改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 ’,也就是说将‘手持’变为‘手动’,执法内容更加明确。”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在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可以简单操作导航、营运司机可点击接单、用耳机打电话等。但是,在车辆快速行进过程中,这些行为如影响到了正常驾驶,影响到交通秩序,甚至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属于违法行为。

  该民警称,在不影响驾驶的情况下,深圳市交警局并没有禁止司机使用耳机接电话,反而呼吁司机在开车时尽量多使用听觉系统,如蓝牙耳机、扩音器等,减少使用视觉系统。深圳交警提醒市民,《条例修正案》中此项修改处罚力度不变,罚款 300 元记 2 分,主要通过铁骑巡逻进行现场执法以及非现场执法和有奖举报三种查处方式。

  据悉,按照《条例修正案》以及其他法律规定,11 月 1 日起出现跨多车道变道的违法行为将对司机处以 500 元罚款,记 3 分的处罚;变道、转弯、靠右停车不打转向灯以及变道打灯时间不足 3 秒的违法行为,都将对司机处以 300 元罚款,记 1 分的处罚。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