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徐娅) 日前记者获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文本图集》,主要是对2019年至2020年的规划目标任务内容进行调整,明确规划期内深圳将争取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通过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方米。
规划期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根据调整文本图集,规划期内,深圳争取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00亿元(含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与功能改变等各类城市更新)。并提倡有机更新,力争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指以拆除重建为主、综合整治为辅的城市更新)和旧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指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
为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调整文本图集将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通过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通过城市更新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1000万平方米至1200万平方米。
分区落实更新实施绩效考核指标
拆除重建方面,为实现“十三五”期间更新目标,调整文本图集规定每个区均应有成规模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重点地区以及重大公共利益保障类更新项目,并分区开展“拆除重建类更新”实施绩效考核,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共计完成规模不低于1250公顷。
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方面,每个区均应有一批示范项目,涵盖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城中村二类综合整治、旧住宅区和旧商业区综合整治等多种情形,并分区开展“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类更新”实施绩效考核,十个区(含大鹏新区)共计完成规模为1750公顷。
规划批准中小学不少于100所
此次调整文本图集,将通过城市更新优化建筑规模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建筑面积,合理提高居住建筑及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适度控制商业(含办公)建筑面积。规划期内预计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全市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至40平方公里,年度规模建议5平方公里至8平方公里。
值得关注的是,“十三五”期间,深圳将争取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新增一批公共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批准中小学不少于100所,综合医院不少于8家,幼儿园不少于215所,公交场站不少于133个,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95.7万平方米。
此外,还将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以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等为重点,力争通过城市更新配建13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