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林园

  今年深圳两会上,“道路反复开挖”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记者近日获悉,罗湖区出台了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建立涉路工程政企信息共享机制,以此加强全区涉路工程统筹,充分发挥各部门信息协同及综合决策的作用,减少道路反复开挖。

  整合8家企业20多家政府部门信息

  据介绍,罗湖区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开展了一系列治水提质、市政管线、道路交通、小区管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满足广大居民对城市宜居宜业环境的需要,但因工程施工点多面广、缺乏统筹等原因,部分路段出现了道路被反复开挖的情况,对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了一定影响。

  今年7月起,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开展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制定工作,组织对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信息管线公司、罗湖供电局等各管线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各方需求。同时,结合市民及人大代表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整合了涉路工程所涉及的8家企业和20多家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其中包括了24小时随时统筹沟通的微信群。遇重大问题时,相关部门也会组织开展线下讨论协调会议。

  近日,《罗湖区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实施细则》出台(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将建立以城市道路建设管理为核心、地上地下管线统筹协调的涉路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及时将各类项目立项信息推送至道路开挖管理信息平台,为制订道路开挖计划提供基础项目支撑。

  同一空间项目同一时间审批

  根据实施细则,今后涉路工程将成立两个统筹协调工作组,建立起涉路工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其中,工作组将审核辖区涉路工程建设需求,以及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计划,统筹占用挖掘道路工程施工时序;研究和审议辖区区涉路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推动涉路工程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协调解决涉路工程中的重大问题。

  在项目审批上,相关部门将在项目前期阶段综合考虑水、电、燃气、通信管线、道路建设、轨道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建设需求,将同一空间位置的政府投资项目统筹至同一时间范围内集中立项审批,并在立项批复时增加项目建设时序要求,从源头减少反复开挖。在涉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工作组统筹制定道路挖掘施工计划,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统一进行路面修复,避免出现反复开挖。

  目前,罗湖已在东湖路、太白路、长岭路开展提升改造道路工程统筹实施试点工作。经前期与交通、交警、水务、住建、学校等沟通,统筹各方建设诉求后,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比如预留智能灯杆管线接口、提前安排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等,从源头上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提升工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