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对“5·16”南山大道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提起公诉的情况通报

  12月23日,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5·16”南山大道撞人案被告人刘正楠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被害人张某物质损失21万余元。

  刘正楠于2017年留学期间取得美国驾驶执照,回国后换领国内驾驶证,2018年6月起多次发病,并曾因病引发交通意外,同年12月,被确诊患有癫痫。2019年5月16日,刘正楠驾车时再次发病,车辆失控冲撞行人、车辆,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五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及车辆、市政交通设施受损的严重后果。

  检察官提醒,安全驾驶无小事,请每一位驾驶员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盲目自信、轻视法律,害人害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