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瑞文)今日(1月6日),广东深圳的易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自己和一名通缉犯同名,被湖北省天门市警方误录为通缉犯。2019年,易先生被当作通缉犯误抓了三次。对此,天门市公安局朱副局长告诉新京报记者,警方已对易先生表示歉意,并开具证明为其消除影响,“我们也将错误情况反映给公安部了,公安部下属的网站已经删除了错误信息。”
信息错录被误抓3次
今日(1月6日),居住在深圳的易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2019年9月3日自己到苏州出差,在酒店办理入住后被属地派出所带走问话,“他们以为我是通缉犯,但是比对信息后发现,我和通缉令上的人长相、身份证号都不一样,只是姓名相同。”
易先生称,苏州警方和涉案警局即湖北天门市公安局沟通后,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信息系错录入系统。之后,自己回到了深圳,本以为误会就此消除,但易先生没想到的是,2019年11月17日,户籍警察登记居民信息时,又将其带到深圳市流塘派出所,“问了大概一个小时,后来又说是搞错了。”
第二次被抓后,易先生便在天门市政府网站上对此事进行信访。据易先生提供的一份天门市政府网站信访截图显示:2019年11月22日,天门市公安局回复称,已向对方表示歉意,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并于11月18日将真正涉案的逃犯易某某抓获。“天门市警方负责人对我做出了解释,并向我道歉了。”易先生说。
但2019年12月24日,易先生入住深圳某酒店时,又被流塘派出所民警带走问话。
原来,深圳市公安系统系深圳警方自行研发,且网上信息更新存在延迟。易先生称,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今日天门市警方派人来深圳警方对接,看能否将我的信息删除,“我很无奈,如果再出差住酒店,酒店人员还会报警。”
让易先生困扰的是,天门市警方属于地方公安,无法跟全国各地沟通,“有些地方的公安系统是当地自己建设的,更新有延迟,我还是会被当作通缉犯。”
天门警方出具证明消除影响
对于易先生的遭遇,新京报记者今日电话联系了天门市公安局朱副局长,其表示,公安局已对易先生表示了歉意,并开具证明为其消除影响。“我们也将错误情况反映给公安部了,公安部下属的网站已经删除了错误信息。”
对于为何易先生的个人信息被错录,朱副局长说,“可能是办案时,报案人辨认错误。”
对于此事是否能彻底解决,朱副局长称,现在已经以天门公安局的名义向易先生出具一份证明,“如果再被误抓,出示这个证明即可,上面加盖有单位公章。”
易先生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一份证明显示:因天门市公安局在案件侦办一起重大案件中误将易某某录入为涉案人员。现通过部级刑专系统信息修正程序已将其所有相关错误信息删除完毕。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