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 张莹)2月20日,广东省出台《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指引》明确,分级为Ⅲ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限制堂食服务,分级为Ⅳ级防控区的县(区),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开放堂食服务。
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副组长、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耿庆山介绍,广东将疫情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的标准,分为Ⅰ-Ⅳ级。其中,Ⅰ级是最严重的一级,广东省没有,Ⅳ级可以开展正常饮食服务。
记者从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深圳餐饮分级管理情况如下:
Ⅰ级防控区:无
Ⅱ级防控区:暂停大厅堂食服务,但可以在包间里就餐(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
Ⅲ级防控区:限制性堂食服务,但要严格依据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执行(罗湖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
Ⅳ级防控区:可以正常开展餐饮服务(盐田区、大鹏新区)。
以上各防控区分级会根据疫情现状及发展态势每周动态调整。
“关键解读的是Ⅱ级和Ⅲ级,Ⅱ级防控区按照要求,是暂停堂食服务,也就是在餐馆餐饮服务业的大堂堂食服务暂停,但是在包间里面是完全可以的。”耿庆山说,Ⅲ级指引提出了限制性的堂食服务。《指引》里面写得非常明确,对从业人员还有用餐人员场所的清洁消毒和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加工、管理、制作以及通风设备的管理,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这个大家可以从省卫健委的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健康广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