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5月1日电 (记者 郑小红)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深圳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深圳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有望直接申请深圳市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30日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希望进一步推动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若干措施》拟取消对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深圳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深圳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深圳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条件限制。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深圳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直接申请深圳市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2万元(人民币,下同)、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1万元。

  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2万元、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每辆车补贴1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