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道施工企业私自拆除 12 米长的人行护栏,还私设车行道口,给周边学校的学生步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于此种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仅能开具最高 2 万元的罚单。对此,市政协委员王雪建议,针对众多施工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要通过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提高施工单位违法成本,建立信用体系,加大第三方监督,从实质上解决违法占道挖路的难题。

  占道施工企业私自拆除 12 米护栏,还私开路口

  6 月 2 日下午,记者跟随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支队南山大队现场查处荔海二道一处违法占道施工,该处人行道被施工单位破坏、私自剪除 12 米长的人行道护栏开设车行道口,给附近学校的学生步行带来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被毁坏护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被毁坏护栏。

  查处现场,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对违法行为采取了强制措施,封闭违规破坏人行道开设的车行道口,并尽快恢复被拆除的人行道护栏,接下来将依法对相关单位罚款。

  据现场的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私自破坏人行护栏的行为,初犯给予 1 万元的罚款,二犯给予 1.5 万元的处罚,三犯或者之后再犯,只能实施 2 万元的顶格处罚。对于动辄投资额达到上百万上千万的施工工程而言,只是 “ 毛毛雨 ”,且此类案件的执法链条往往较长。

  以此案为例,执法人员从发现、到查处、再到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耗时超过 1 个月。在这 1 个月之内,由于案件没有调查完毕,执法人员只能先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封闭其私设的路口。待案件调查完毕之后,才能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采取强制措施拆除。

▲市交通运输局恢复被毁坏的护栏。▲市交通运输局恢复被毁坏的护栏。

  政协委员呼吁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信用体系

  针对众多施工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跟随执法人员一同前往的市政协委员王雪建议,应通过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提高施工单位违法成本,建立信用体系,加大第三方监督,从实质上解决违法占道挖路的问题。

  王雪在现场表示:“ 通过今天的调研,我们发现相关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执法困境的,对施工单位而言,罚一万块、三万块根本就是毛毛雨,所以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执法部门花了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最终如果对施工单位没有更大的触动的话,其实他们对法律的尊重或者对占道开挖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

  王雪提到,下一步,希望深圳能通过法律的方式提高处罚力度。“ 多年以来的处罚力度已经不适合现在的情况了。除了金钱上的处罚以外,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信用体系,这套体系建立起来以后,经常违法的单位,以后就不能取得占道开挖的许可证,甚至深圳市的所有工程在承包的时候,也对这样的单位有‘黑名单’制度。其三,要加大第三方的监督。包括媒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等。实现共建、共享、共治,只有打出全套的‘组合拳’,才能对占道挖掘的问题有实质上的触动。”

  1 公里长的华明路,6 家单位申请占道施工

  一条 1 公里长的华明路,今年有六家单位申请占道施工,涉及灯光、燃气、水务以及交通等工程,占道施工时间加起来有 333 天。

▲华明路施工现场。▲华明路施工现场。

  占道施工导致的交通拥堵、噪声扰民、反复开挖现象问题突出,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今年,深圳专门出台《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年度占道施工计划统筹工作。

  华明路位于南山区南油片区,周边密集分布着学校、住宅和办公区。今年初,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收到 6 家单位占用华明路施工的申请,包括灯光管理中心、燃气集团、建筑工务署以及水务局等,涉及到路灯、水管、燃气管道改造以及路面维修等。

  为了减少道路反复开挖,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牵头统筹安排施工计划,按照施工占挖位置和工艺,将整体工期从 333 天压缩到 95 天,相比各单独实施的施工工期相比缩短 200 余天,节省财政经费约 35 万元。其中灯光项目在南山管理局的指导下,通过优化施工工艺,调整施工方法等措施,将破挖人行道的长度从 457 米减少到 169 米,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市政道路的破坏。

  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共收到全区 28 家单位申报的 1369 占道施工申请,经统筹协调 1328 单计划予以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在做好计划统筹的同时,交通部门还加强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开展占用挖掘道路施工百日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占道施工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 文 张焱焱 /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