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蒋磊)如果你银行卡莫名多出一千万元,你会把它占为己有,还是报警?这个选择题一旦没选对,后果就是可能触犯法律底线。 6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获悉,福田警方近日破获一宗“案中案”,嫌疑人苏某花光了银行卡中不属于自己的一千万元赃款,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福田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在侦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某涉嫌违法的小额贷款平台流水账上少了一千万元。原来,该平台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利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设立多个银行卡“对公账户”。其非法获得的钱财,都被转进这些人银行卡内。由于平台本身存在违法行为,即便发现账户里少了一千万元,平台也没有追究。

  那么,丢失的一千万元到底去了哪里呢?根据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嫌疑人苏某,并于5月25日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苏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早在2016年,苏某在外地打工时,听朋友介绍了一个赚钱的门路:注册一个公司,同时办理一个银行账户,暂借给他人使用,就能获得8000元劳务费。想到这个过程并不复杂,苏某就去银行办了卡,并将卡交给他人使用,自己也“赚取”到劳务费。

  随后,对方还表示,如果苏某可以介绍亲戚朋友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和银行卡,便可以获得500元左右的介绍费。苏某当下就心动了,陆陆续续介绍了几个人办了银行卡。

  2017年7月左右,苏某听说他们去年办理的卡中,有些人的账户上莫名多出很多钱,于是苏某也尝试着去查询一下自己的银行卡。这一查,苏某发现自己账户上竟有一千多万元!苏某欣喜若狂,他认为,这一千多万元来历不明的现金很有可能是犯罪的赃款,就算自己挪用了,应该也没有人敢报警。

  苏某很快通过挂失账号的方法,更改卡号、密码、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将账户上的一千多万元分批转至自己的另外四个账户。这些钱分别被他用来偿还欠款、投资、赌博和日常生活花销,很快就花得一干二净。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