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温小龙) 车况良好,证件齐全,原价近20万元的准新车却只要花费8万元就可以拥有……这等“好事”,任谁听了都心动,家住深圳光明的林先生也不例外,更何况车辆来源还是自己交往了一年多的“好兄弟”介绍的。然而,车是到手了,车主却不是林先生。这到底是咋回事?6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了解了该案件。

  今年2月底,林先生向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报警称,他通过朋友新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但在过户时却发现该车是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无法正常过户。林先生已经支付了7万余元购车款,对方却失联了,请求警方调查处理。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3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由于事发时正处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这给民警的查证工作跟进带来不少阻碍。但民警一直没有放弃侦查,逐步确定了嫌疑人的具体落脚点,并最终于近日将3名嫌疑人先后抓获归案。

  经审讯,庞某、熊某和黄某3人均对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今年春节期间,熊某联系到黄某、庞某,向两人提出了低价租车高价销售的“致富计划”,3人一拍即合。

  说干就干,黄某在老家用庞某的身份信息向租车公司租用了一辆准新车,熊某与庞某则找人伪造了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由于黄某和熊某均在深圳务工过,且熊某知道自己的“朋友”林先生最近有购车需求,3人遂一起驾车来到深圳。

  在深圳,熊某很快联系上了林先生,并以8万元的价格将租赁的汽车转卖给了林先生。因为和熊某认识很久了,林先生对这笔买卖很放心,一次性给熊某转了7万余元。

  可就在林先生开开心心准备给车辆过户时,却被告知该车是租来的,提供的相关证件也全是伪造的。林先生立即联系熊某、黄某和庞某,不料3人都以“不知情”为由相互推脱,随即全部失联。

  目前,嫌疑人庞某、熊某、黄某因涉嫌诈骗,均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