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2020年6月6日0时许,深圳市罗湖区某大厦停车场发生一起盗窃案。事主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因忘记锁车门,放在车后排座的电脑包内的6500欧元、1000港币、20000多菲律宾币、2个金饰品及几百元人民币被盗,损失金额约人民币6万余元。
据事主描述,其在6日上午进入地下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门开了一条缝,上车后看见车内有点乱,这才发现被盗了,便报了警。接警后,桂园派出所民警按事主描述,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当日0时,一名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来到事主的车边,用手拉开了车门,因有人路过,心生恐惧,便走到一楼路面的栏杆处观察并等候作案时机。0时23分许,该男子反复观察四周确认没人之后,再次来到事主车前,打开了右后车门,进入车内翻找物品。0时34分许,该男子背着电脑包离开。
据事主描述,其被盗现金及首饰,电脑包还在车内,办案民警也是疑惑不解。明明看到嫌疑人背着电脑包离开现场,为什么最后电脑包仍在车上?带着疑问,办案民警继续查看现场视频,发现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鸭舌帽男子返回现场,将电脑包放回车上。6月10日下午,民警研判后组织警力在某购物大厦二楼将意图再次实施盗窃的张某一举抓获。
到案后,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张某很快交代了盗窃的经过。6月6日凌晨其在罗湖闲逛,来到某大厦停车场,心生歹念,随机拉车门,想着盗窃车内物品。因事主徐某的车没有锁,被张某打开,其盗窃得手后迅速离开,来到无人僻静处,张某发现包内有很多外币,因不知道是否值钱,便用手机上网查询,发现欧元很值钱,能兑换高额人民币。据张某供述,当时觉得盗窃了人家较多的钱财,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上肯定有事主比较重要的资料,丢失后会非常着急,虽然是盗窃,但也要讲道义。随即,张某返回现场,将电脑包、手机及一些证件放回车内。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某算得上“盗亦有道”,但这并不能掩盖其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目前,张某成因涉嫌盗窃已被罗湖警方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罗湖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在停好爱车后一定要仔细检查车门有无上锁,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