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董思)2020年6月26日,消费者王小姐收到一笔由“跑路老板”退回的12694元预付款。一宗长达两年之久的消费纠纷终于完满落下帷幕,消费者心头大石也终于放下。
2018年9月,深圳市消委会陆续接到百宗消费者投诉,反映健之美俱乐部突然停止营业,要求商家退回预付式款项。2018年10月,市消委会、光明区消委会联合约谈健之美俱乐部经营者卿罗明,其书面承诺会尽快妥善解决好消费者的投诉,但事后迟迟不肯履行承诺,消费者找上门时便念起“拖字经”,这让百余名消费者焦虑不已。随后,市消委会再次联系经营者时,其拒绝约谈,给市消委会一线调解人员吃了“闭门羹”。
面对此窘况,2019年4月,市消委会联合光明区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工作职责,接受消费者的委托,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健之美俱乐部提起诉讼。9月20日,案件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取得胜诉判决。然而,经营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20年4月,市消委会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5月15日,预付式跑路法人代表卿罗明被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20年6月,支持起诉的其中一名消费者收到该名“跑路老板”退回的12694元预付款,为期两年的消费纠纷案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