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举行香港理事聘书颁发仪式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核心引擎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十大措施》、《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同时启用2019《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

  深圳国际仲裁院充分发挥国际仲裁跨境执行的特殊优势,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下,结合全面深化同港澳的制度、机制和规则的互认、共生、融合和衔接,持续增强核心引擎功能,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需要,推出以下十大措施:一、在法人治理机制中进一步强化香港因素;二、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三、以规则创新推动制度融合;四、发挥平台优势,提升合作水平;五、联合港澳,共同服务“一带一路”;六、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七、在深圳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八、创新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九、开展联合培训,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十、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深港合作重点区域。

  据悉,作为全球第一个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将在法人治理机制中进一步强化港澳因素,提高港澳理事比例,充分发挥港澳知名人士在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促进粤港澳商事仲裁共商、共建、共治和共享。发布会上,深圳市副市长黄敏为新聘任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大律师、刘春华先生颁发了聘书。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常务副主席刘晓春博士指出,SCIA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涉及香港当事人的案件数量稳居涉外案件首位,香港法院受理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中SCIA也连续多年排名第一,且支持率为100%,体现了国际仲裁的深圳质量。

  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当值主席、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全体委员会主席高展鹏在致辞中指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仲裁调解联盟,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牵头三地15家主要仲裁调解机构共同设立的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成立五年来,解决了大量的跨境商事纠纷,仲裁和调解的当事人来源国已经达到了118个。发布会上,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共同为《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正式启用揭牌。

  发布会上,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还共同为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正式启用揭牌。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新规则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强化或突破:进一步扩大当事人意思自治空间、诚信仲裁原则落到实处、在“选择性复裁程序”等方面开展突破性探索、强化多元化、专业化、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措施。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制度层面上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和仲裁规则创新,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软件、制度的融合和衔接。同时,深圳国际仲裁院此次更新《仲裁员名册》,基本实现了仲裁员“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全覆盖,加大粤港澳合作力度,强化港澳因素,来自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员达到14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