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 5 月 1 日起,深圳用人单位可进行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申报缴费。用人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 5 月 29 日 18 时,缴费截止时间为 5 月 30 日 18 时。市医保局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只需每人 30 元,就能给员工一年健康保障,这笔钱千万别省!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已开始参保(市医保局供图)。▲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已开始参保(市医保局供图)。

  据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 重疾补充保险 ”)的适用人群包括三类: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20 年 4 月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单位退休员工。

  重疾补充保险的保费为每人每个医保年度 30 元,自推出以来就受到市民的广泛欢迎。同时,重疾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广,将不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范围的药物纳入保障范围,其药品目录共有 13 个涉及多种抗肿瘤的药物。

  记者了解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可通过团体、一档个账足额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参保,保障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此外,今年重疾险新增了特殊人群及新生儿全年参保通道,该部分人群可全年申请参保。

  重疾补充保险的待遇包含两部分:一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 1 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 70%;二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 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今年,市民还可通过更多途径了解重疾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全流程已实现网办。据统计,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我市五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 8.7 亿元,受益人数 6.9 万人,人均赔付 1.2 万元,最高理赔 115 万元。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