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出台了《规范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公安机关接收律师及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案件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了公安机关通过市区两级“执法管理中心”统一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材料等;规范了材料接收及后续的内部流转程序和严格的工作时限;完善细化了公安机关切实保障律师权益、依法告知案件情况、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以及与律师之间强化良性互动、相互监督等多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为了方便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还在信访窗口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席位。《指引》创新性地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法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的材料,必须出具回执,必须将材料附卷。

  《指引》发布后,市公安局各级执法管理中心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将对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师协会将畅通投诉及维权通道,以确保相关工作机制高效顺畅,切实保障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执业权利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的示范是重要方面。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是深圳公安工作的核心追求之一。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创新和强化执法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指引》的出台,将更有助于推进落实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深化建设深圳法律职业共同体,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

  审核:惠珍珍

  责任编辑:成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