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深圳海关所属罗湖海关通报,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鉴定,该关于 3 月 2 日查获的一宗违法携带珠宝案涉案物品确为钻石,共计 23.97 克,价值约 50 余万元。

  当日,一名中年女子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海关关员抽查。随后,海关关员在当事人的背包中发现了一个牛皮纸公文袋,当事人自称装的是书籍,结果打开一看却是 20 多份钻石证书。

  有证书,就会有钻石,那钻石在哪儿呢?经进一步的彻底检查,关员在当事人背包内的纸巾袋中,查获用两张纸巾包裹着的三包亮晶晶的石头,打开一看,其切工精美、细细闪闪亮晶晶,初步判断为钻石。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鉴定,本案查获的物品确为钻石,共 23.97 克,价值 50 余万元。

  据关员介绍,这名女子声称不知道挎包里是什么东西,仅为了赚取些许 “ 带工费 ” 就答应帮人带过关,等待当事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市民在口岸过关时,经常会有不法分子以 “ 带工费 ” 为蛊惑,利诱其帮带 “ 东西 ” 过关。有人抱着顺手赚钱的侥幸心理,即使对所携带的物品一无所知,也甘愿铤而走险,殊不知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罗湖海关提醒市民朋友,在境外获取、携带的自用的黄金饰品、珠宝首饰,尤其是珠宝、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入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对超过免税额度经海关认定可予以缴税放行,对单一不可分割的将全额征税。

  海关提醒,以帮人带货赚取 “ 带工费 ”、通过倒卖赚取差价进行牟利等目的,尤其是以人身绑藏、行李夹藏、伪装等方式企图逃避海关监管携运入境的,已经涉嫌走私,是海关严打、重打的对象。海关将持续不断强化打击 “ 水客 ” 走私的高压态势,为守法旅客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汪兰辉 责任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