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西乡街道新设“西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自此西乡辖区民企纠纷有了专门的人民调解机构。这是西乡街道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三调联动国家试点工作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在全区尚属首家。

  西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在效力确认、程序安排、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推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对于推进中国特色商会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商会服务能力,促进商会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民营企业来说,矛盾纠纷快处快结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西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也将有利于解决往日商业纠纷维权成本高、处理时间长的难题,为民企快速维权开启了方便之门。今后西乡辖区民营企业遇到商业纠纷即可到商会“调解室”帮助解决。西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设立了说事评理室,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申请通过说事评理的方式予以解决。

  成立仪式上,西乡街道对新成立的西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开好局、起好步。要充分发挥西乡商会行业优势,结合人民调解固有的形式灵活、方便快捷、不伤和气等特点,不断增强商会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教育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二是建制度、强规范。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成立是西乡街道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同时也是创新和优化社会管理模式的又一新尝试,务必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商会调解服务质量。三是明确职责、注重协调配合。街道工商联要切实履行商会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主动与司法所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运行情况。司法所要认真履行对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资源,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同时,街道工商联和司法所要密切配合,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督导,认真总结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定期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

  通讯员:彭赐该

  审核:蔡婷燕

  责任编辑:成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