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汪林丰

  5月2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党组书记叶剑明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叶剑明担任深圳市财政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处处长、社会保障处处长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亲自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人民币190万元、港币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