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下称 “ 大鹏管理局 ”)对大鹏新区一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处以 50 万元罚款。据悉,此次行政处罚是大鹏管理局挂牌后开出的首张环保罚单,也是今年大鹏新区在 “ 利剑三号 ” 专项行动中的首次 “ 亮剑 ”。

  今年 4 月初,大鹏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大鹏新区丰树山东路西边洋河左支流的河水发黑,疑似有企业偷排工业废水。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开展沿河追踪、溯源调查。经过 3 个多小时排查,执法人员锁定了排污企业。

  据介绍,上述企业未处理工业废水,直接将工业废水排放至雨水沟。当天,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悉,今年以来,大鹏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共对 8 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 147.5 万元。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朱冀 通讯员 刘逸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