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教育局被指疑拖欠部分民转公办幼儿园补偿款。

  针对此事,9月24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学前科一名负责“民转公”幼儿园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并不存在拖欠的情况,最快下周就可以安排街道发赔偿款了。

  近日,来自深圳市宝安区的尤先生反映称,他投资举办的民办幼儿园被转型为公办幼儿园。但转型后,宝安区教育局此前承诺的补偿款却未按时发放,导致他个人资金困难。

  尤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份名为《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幼儿园转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显示,甲方为街道办事处,乙方为民办幼儿园,丙方为举办者。按照《协议书》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幼儿园申请转型成公办幼儿园,由甲方(街道办事处)给予举办者丙方转型补偿款。

  按照《协议书》中第六条“款项支付”的规定,在民办幼儿园和举办者在幼儿园已按约定向新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或其筹备组移交、解决并处理好与幼儿园教职工的劳动关系、完成支付教职工等工作后且不存在任何未解决劳动争议后,由甲方街道办事处在3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含奖励)的60%。

  此外,完成幼儿园终止办学、清算、注销等手续且已按本协定履行完所有义务,甲方街道办事处经向宝安区教育局征求意见后1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含奖励)的40%。

 民转公办幼儿园签订的协议书  受访者供图 民转公办幼儿园签订的协议书  受访者供图

  尤先生称,他们是第一批民转公办幼儿园举办者,协议是今年5月29日签订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甲方街道办事处需在9月初将补偿款发放到位,但至今仍未发放。他向当地教育局反映后,也迟迟没有明确说法。

  9月24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学前科一名负责“民转公”幼儿园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区教育局并不存在拖欠钱款的情况,只是涉及“用钱方面很严谨”。

  前述工作人员称,由于民转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教育局第一次做,缺乏经验。“赔偿款下发到每个街道,每个街道还要再走一遍流程,有的快有的慢,还是需要大家耐心地等一下,但肯定是不会拖欠的,一分都不会拖欠。”前述工作人员强调。

  24日下午,另一名宝安区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告诉澎湃新闻,23日,区教育局已经开始登记领取相关赔偿款手续了。

  早在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要达到50%。

  另据《宝安日报》8月28日报道,宝安区全区公办幼儿园已达183所,其中民转公幼儿园134所,秋季新学期开始,民转公幼儿园统一实行1+1+2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