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屡次伪造不同的身份及简历,专门应聘电子公司物料员岗位,“ 监守自盗 ” 有价值的电子芯片后就迅速逃离。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盗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 年 2 月至 6 月,黄某利用化名为 “ 李青 ”、“ 邓成猛 ” 等虚假身份,以求职、试工为名进入公司上班,然后他利用易于接触单位财物,熟悉作案环境的便利,盗走入职公司的电子芯片等财物价值数万元人民币。据了解,黄某属于惯偷,他曾于 2012 年、2013 年、2015 年采用类似手法作案,2017 年 6 月 13 日,黄某于龙华区一网吧被公安机关抓获。

  深圳检察官提醒:春节过后深圳正处于招工旺季,各用人单位一定要把好 “ 进人关 ”,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购买鉴别身份证件真伪的机器或通过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切莫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要加强对货物的监控和管理,司法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