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恰遇春节返乡潮不满火车无座,一律师口出狂言称:“贱民返乡潮”“和贱民同伍”。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律协获悉,该律师发表不当言论,影响了律师行业形象,为此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8年2月4日,时值春节前夕,律师王某某一行前往深圳办案,在返回广州的火车上,他通过微信昵称为“王某某:刑事大案律师”的微信号在朋友圈里发表“老夫是和我们某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到某地调查取证及与众当事人沟通的,没想到返程只能站着。据说是遇上了城市中的贱民返乡潮”等言论。该言论迅速在网络等自媒体上传播,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经广东省律师协会及时向与王某某同行的人核实,情况属实。王某某的行为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有损律师形象,广东律协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就王某某的行为主动启动调查程序,王某某对该事实予以承认。

  广州市律师协会认为王某某通过微信号在朋友圈里发表“贱民返乡潮”“和贱民同伍”等不当言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律师行业的形象,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五条、《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广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王某某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