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广告引发的违法

  6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刘某锐在坪山区3号门附近看到收购驾驶证分数的小广告。因自己没有车,平时用不到驾驶证分数,且经济紧张,他萌生了卖分的想法。于是,他拨通广告上的电话约了中介见面。

  与中介见面决定卖分

  6月27日10时15分,刘某锐在南湾街道丹竹头小学附近跟中介见面,双方以1分卖90元达成协议,共卖9分。

  代扣分被深圳交警查获

  6月27日,刘某锐先后两次在南湾交警中队处理交通违法,于下午12时44分许被交警蜀黍查获。

  深圳交警依法对刘某锐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蜀黍将全力追查小广告上的买卖分中介,将“黄牛”抓获,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有效实施。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卖分行为性质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驾驶证分值是禁止买卖的,如果买卖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一个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可以绑定三台机动车,切忌随意帮他人“代扣分”,以免导致以后无法绑定。

  ●不要泄露自己手机收到的银行、支付宝等验证码,验证码一旦泄露,个人信息将会完全暴露,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向公安机关报假案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下一步,深圳交警将继续

  加强驾驶证扣分审核力度

  严厉打击买卖分行为!

  也请广大司机自觉遵守交规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积极配合交警严查“代扣分”工作

  切勿以身试法,避免因小失大

  (来源:深圳龙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