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周伟良)深圳交警从7月4日起开展“开车打手机”整治行动,并透露将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昨日深圳交警透露了举报细则,市民举报驾驶人开车使用手机,经查实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深圳交警指挥处指挥科副科长芦阳阳介绍,举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有手持拨打电话,以及手持移动设备刷微博、收发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芦阳阳介绍,市民可以通过微博、支付宝、行车记录仪等互联网举报方式进行举报,要求举报图片或视频能清晰辨认机动车前部全貌的全景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驾驶室驾驶人特征等信息,并能够清晰记录驾驶人脸部特征及手持电话、电子设备等信息。

  开车时用手机拍照取证违法

  芦阳阳表示,举报图片或视频,一定要辨认出车牌号码和驾驶人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的行为。芦阳阳提醒,正在开车的驾驶人,用手机拍照取证其他司机开车打手机属于违法取证,交警不会奖励100元,还会罚300元、扣2分。深圳交警提醒,取证要有道,不能为了取证而违法,这样只会得不偿失。

  据介绍,深圳交警举报中心依程序进行奖金申报,星级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方式领奖,非星级用户可以领取现金奖金。需要注意的是,现行《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五条关于“公交车驾驶员驾驶公交车时手持接听拨打电话、吸烟、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元”的规定,举报违法主体为公交车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违法举报主体针对所有机动车驾驶员,两项互不矛盾,举报审核人员可视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处罚。

  据统计,自7月4日以来,深圳交警共查处开车打手机交通违法22169宗,其中现场查处10276宗,占47%;非现场查处11893宗,占53%。今年以来共查处开车打手机交通违法43252宗,其中现场查处16473宗,占38%;非现场查处26779宗,占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