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潘宣伊) 8月20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日前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查获一名女性旅客携带钻石入境,案值人民币112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当晚在福田口岸,一名背着背包的女性旅客,从香港到深圳入境过关时被关员截停,后被要求到海关查验区接受检查。在旅客背包的侧袋中,几个不起眼的透明小塑料袋引起了关员的注意。经查,塑料袋中竟是一粒粒光彩耀眼的钻石。
后经查验,该名旅客携带整钻603粒、重29.7克,碎钻29.29克,共计58.99克(即294.95克拉),案值人民币112万元。海关关员透露,该名旅客过往并无违规记录,携带钻石过关是受“朋友”所托,事成可获得数百元酬谢。
深圳海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帮朋友携带物品入境需谨慎,携带自境外获取的黄金珠宝、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经海关认定可予以缴税放行。企图蒙混过关将涉嫌走私,加之钻石价值高,很容易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