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处理了这样一起犬类管理案件:对未佩戴号牌犬只的主人开罚。据悉,这也是坂田首例对未佩戴号牌犬只的主人作出处罚的案件。
当天上午 10 时许,执法人员在大发埔社区创新时代小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在大门口外的人行道上,有一只棕红色的阿拉斯加雪橇犬被拴在消防栓上。该犬体型较大,引起了路过居民的围观。由于该犬未佩戴号牌,执法人员无法得知该犬的相关信息。随后,一位自称是该犬主人的 90 后小伙子出现。当执法人员要求该男子出示犬只的号牌时,男子表示自己急着出门,忘记携带。
据了解,该犬重约 45 公斤,当日犬主人家中的狗粮吃完了,就打算到超市购买狗粮。由于超市不允许犬只入内,犬主人就顺手把爱犬拴在了门口的消防栓上。
现场执法人员依据《深圳市犬只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对该男子处以警告,并罚款 500 元。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居民应按照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袁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