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全市开展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 深圳商报记者 廖万育 通讯员 崔嵩 摄▲7月1日,全市开展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 深圳商报记者 廖万育 通讯员 崔嵩 摄

  [深圳商报讯](记者 文灿 通讯员 崔嵩)7月1日是全市文明养犬统一执法行动日。记者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从7月1日至12月,全市将每两周开展一次文明养犬统一执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无证养犬、非法饲养烈性犬等行为实施处罚。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明确,饲养5个月以上犬只必须依法登记,并将2019年6月底前设为登记警示期,警示期后,对无证养犬人依法予以罚款并没收犬只。据悉,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昨日下午4时,市民赖先生带着一只小狗在龙华区共和新村闲逛时,被执法人发现没牵狗绳。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他将被处以500元罚款。由于赖先生没携带养犬证,执法人员在出具罚单的同时,将狗狗暂时送往观澜流浪狗收容所,待赖先生履行完处罚手续后,需凭养犬证才能把狗狗领回去。

  据统计,截至7月1日下午6时,全市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累计出动人员2399人次,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02宗;查处无证养犬37宗,查处非法饲养烈性犬9宗;开具处罚书37宗,罚款15900元。

  目前,深圳已有上百个小区推出了文明养犬公约,通过公约或成立养犬自治委员会来推动居民“养犬自治”。

  具体来说,小区居民要签订“十个一”文明养犬公约,包括组建一支社区文明养犬志愿者队伍,成立一支文明养犬巡查督导队伍,划定一片遛狗活动区域,设置一个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等。

  在有些小区,文明养犬志愿者挨户上门统计谁家养了什么狗,建立起小区养狗“台账”。小区内出现无绳遛犬现象的,均视为流浪犬予以网捕。物管服务中心代为看管3日,无人认领的,送街道执法部门处理。业主认领犬只,要签订不再无绳遛犬承诺书。再次网捕的,直接送至街道执法部门处理。据了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养犬登记服务平台,于今年5月9日开始,实行“扫码登记”,推行电子犬证。迄今通过“养犬服务平台”申请办理112497条,已办结1052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