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所属罗湖海关查获一宗利用婴儿车夹藏走私手机 122 台入境案。7 月 10 日,罗湖海关正式对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告知单,对涉案手机 122 台予以没收处理。

  当日,关员在入境大厅开展监管工作时,发现一名女性旅客推着婴儿车带着小孩,却没有任何随身行李,这与常理不符,于是关员依法将其拦截并实施查验。

  经检查,关员发现婴儿车靠背和底座均有异常,打开发现果然有夹层,里面整整齐齐排满了用胶带缠绕的手机。经现场清点,共查获 iPhone 手机 104 台、三星手机 18 台,案值逾十万元人民币。

  据海关调查,这名旅客一周之前曾人身绑藏手机 80 台入境,被罗湖海关查获并处罚的记录。根据刑法,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是刑事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旅客在口岸旅检渠道通关应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旅途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同时,海关严厉打击人身绑藏、藏匿、伪装以及瞒报、伪报等走私行为,一旦查获当事人将面临法律的严肃惩处。“ 守法畅通无阻,违法必受惩处!” 海关提示切莫受不法分子蛊惑或怀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汪兰辉 吴迪迪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