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院方回应:因影像科漏诊才无骨折记录。

  余先生的妻子说:“ 你跟我说一个部门漏诊,但是三个部门同时没有发现,你这不是故意隐瞒事实吗?”

  院方表示孩子骨折已愈合,但锁骨有一点隆起,家长担心会影响孩子发育,再次向医院讨说法,但多次协商后,尚未达成一致。

  余先生妻子透露,院方说,产程中发现这样的事情,在临床上是比较常见的,骨折的话,会自己长回去,因为小孩子还小,再生功能比较强。但她质疑,医院不透露,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护理不当,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该怎么办?

  目前院方仍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院方:积极沟通、诚挚道歉

  并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2019 年 7 月 27 日,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 2019 年 6 月 28 日,黄女士儿子因 “ 咳嗽 ” 来医院门诊就诊,放射科拍片检查时发现患儿左侧锁骨局部隆起,考虑先天发育变异或者骨折愈合期。

  后经检查。发现该患儿于 4 月 3 日的胸片检查存在左侧锁骨骨折漏诊情况。

  “ 新生儿锁骨骨折的发生跟胎方位、胎儿打消、孕妇产道情况、孕妇合并症及接生、助产等有关,其发生率约为 5%-10%。新生儿锁骨骨折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愈后良好。”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患儿 4 月 3 日的拍片情况来看,不需特殊处理。

  “2019 年 6 月 28 日,患儿在我院胸片检查发现左侧锁骨骨折对位对线良好,局部股痂形成,考虑是属于骨折愈合期。”

  同时,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称,在接到患儿监护人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同时积极与患方沟通,及时安抚,并就该患儿漏诊情况向家属表示道歉,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并会积极跟踪患儿康复情况,在合规原则下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 经过先后多次沟通后,患方仍然坚持要求医院给予人民币 20 万元的赔偿。”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 患方提出的赔付金额已超出院方自行协商解决的金额,建议患方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患者索赔需依法举证

  此外,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海波先生表示,患者依法享有健康权,其在接受诊疗服务时,由于医院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骨折漏诊并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医院对此存在过错。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双方就损害原因、责任大小等产生争议,则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对于赔偿金额,主要采用填平实际损失原则。”

  与此同时,谭海波认为,患者主张的赔偿款,需依法举证系因漏诊所造成的损失。在双方协商未果时,患者可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对于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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