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10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处罚条例》也是对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成为法治城市示范,在立法层面上的一次重要响应。

  据悉,本次修订主要完善了对重点违法行为加强管理的条款;完善了有关优化执法措施、简化执法程序的条款;增设了创新制度,落实先试先行;强调了对责任主体进行管理的条款。

  修订的多项内容受到广泛关注,比如根据新规,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款300元;饮酒后骑电动自行车,罚款500元~2000元。司机、乘客,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营运司机应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否则给予处罚。另外,车辆不按规定变道,罚款500元;转弯车辆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等。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罚款只是手段,通过严管促进城市交通文明的整体提升才是最终目的。

  本次修订内容有五大特点,一是文明行车,倡导让行。修订注重倡导文明行车,强调对让行、通行规则严格遵守,具体修订的条款包括乱变线、乱用远光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二是完善规定,严管重点。修订针对需要重点管理的违法行为,以前没有规定的进行了补充规定,对于以前有规定的进行了完善规定,主要条款包括不系安全带、买卖分、电动自行车违法、载客超员等;三是源头治理,突出管理。修订注重从源头发力遏制违法行为,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进行管理,主要条款包括对共同违法进行查处、公布企业信息、完善有关征信条款等;四是宽严相济,以人为本。修订继续强调宽严相济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主要条款包括时速60公里以下不处罚、优化首违免罚措施、儿童违法要求家长接受教育或社会服务等;五是规范执法,优化措施。修订针对执法程序、市民处理流程等新设了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措施,达到便民利民,主要条款包括在线处理违法,经公告直接处理,车辆停驶、驾驶证停用等。

  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本次修法体现出从重罚到严管的理念转变,注重从源头发力遏制违法行为,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进行管理,从对共同违法进行查处、公布企业信息、完善有关征信条款等即可窥见一斑。此外,此次修法继续强调宽严相济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理念,包括时速60公里以下不处罚、优化首违免罚措施等等,都充分体现了“人本”思维。而诸如在线处理违法等规定,则是进一步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的体现。深圳正通过高水平的立法不断为交通管理注入更强劲的动能。

  据悉,在《条例》即将实施之际,交警部门还将加强解读与宣传,向全体市民普及此次修法内容,不断提升深圳市交通安全和文明的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