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将于 1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修正案》对于驾驶机动车使用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的规定有了新的变化。
深晚记者昨日采访了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您详细解读其中变化。
根据原《条例》规定,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给予罚款 300 元,记 2 分;而《条例修正案》第 13 条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给予罚款 300 元,记 2 分。
手机没拿在手上时有操作手机行为依然会罚
深圳市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项辉表示,这项修改处罚力度不变,适应性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增加了。“ 之前我们主要查处的是拨打电话、玩手机或玩 ipad 等情况,11 月 1 日起,除了上述电子设备外,操作车载电子设备(如车载导航、收音机)等也会被处罚。” 项辉表示,司机在开车时手机没有拿在手上,但是有操作手机的行为,依然会被进行处罚。比方说在开车时司机将手机放在膝盖上,低头用手点击等。
“ 我们在调查时发现,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驾驶员在开车时分神而引发的,这样严管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项辉指出,目前对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认定有以下几方面:操作时长、频繁操作电话的情况;使用电话观看视频、发微信、聊语音等;其他影响视线、导致驾驶分心的使用行为。
“ 对操作多少次手机、每次看多少秒手机算违法等,还在进一步研讨中,详细情况会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布。” 项辉说。
确保安全驾驶情况下简单操作导航等行为可不罚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在一些静止状态下司机操作手机也会被罚,比方说司机在等红绿灯或堵车时低头看手机等设备。“ 我们认定标准其实就是看司机在使用电子设备时有没有影响驾驶,只要有就会处罚。” 项辉说。
网约车、出租车司机接单需要看手机或普通司机开车要使用导航怎么办呢?深圳市交警局指挥处情报科副科长俞晓琨表示,司机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时,在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点击接单、简单操作导航、用耳机打电话等不影响正常驾驶的行为不会受到处罚,但在车辆快速行进过程中,这些行为如果影响到了正常的驾驶,影响到交通秩序,影响行车安全,同样属于违法。
“ 也就是说网约车、出租车司机手机摆放位置必须要在视线范围内,比方说在方向盘右侧的位置,这样不仅不会影响驾驶,还会方便乘客进行监督、举报。” 俞晓琨说,按照规定,举报司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经交警核实查处后,举报人每宗可以获得 100 元奖励。
俞晓琨说,如果实在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有重要的信息要回复,建议司机把车辆停在安全的地方再处理紧急情况。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编辑 王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