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李秀瑜

  为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市住建局于11月5日启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公开征集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线索。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由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委网信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征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线索的通告》。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市范围内存在专项整治重点规定的违法违规乱象行为的中介机构、中介人员,以及其他机构和个人。

  整治重点是:一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的;二是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的;三是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违规收费或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四是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

  五是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六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七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承租人权益、通过合同欺诈手段骗取承租人财物的;八是违法违规出租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的住房,危害承租人生命安全的。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身边的住房中介机构及人员乱象,进一步净化深圳住房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