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开车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驾驶营运车

  面临的将是更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念之差,一生后悔

  这下好了

  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拿前途和生命安全作赌注

  真的值得吗?

  各位司机朋友们

  酒驾事故多,侥幸心理不可有

  深圳交警不分日夜,严查酒驾!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除隐患,保安全

  我们一起行动!

  如果您在路上看见酒驾之人

  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

  或0755-83333333进行举报

  举报酒驾,有奖!

  经交警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累计奖励金额没有上限,举报内容属实的都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