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开车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驾驶营运车
面临的将是更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念之差,一生后悔
这下好了
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拿前途和生命安全作赌注
真的值得吗?
各位司机朋友们
酒驾事故多,侥幸心理不可有
深圳交警不分日夜,严查酒驾!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除隐患,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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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
或0755-83333333进行举报
举报酒驾,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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