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地图编制资质单位、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必须在地图中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地名。
此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圳启动 “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整治工作。比如前海时代卓越广场、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后海世纪中心、卓悦中心……一系列“卓yue”的同音、近音建筑物名称被要求更正。同时,根据2018年7月出台的《深圳市建筑物(群)命名规则》(试行),深圳对建筑物命名重新核查规范,特别是对“国际”“中心”“广场”“城”等通名用词进行规范。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等相关规定,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已明确要求地图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地名。
为方便社会查询和各有关单位使用,2018年7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门户网站正式推出了“标准地名一张图”公众服务,为全社会提供地名公告信息发布、标准地名查询等功能。“标准地名一张图”可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业务主页的地名管理一栏中进行查询。
各地图编制资质单位、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对照“标准地名一张图”发布的标准地名信息,对全市编制的地图(电子地图)中的地名信息进行核查校对,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