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6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近日深圳市交警在猎虎行动中抓获了一名涉嫌醉驾的司机,目前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在龙岗区碧新路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驾驶湘 N****6 号牌小车的驾驶员刘某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发现此情况后,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03mg/100ml;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21.9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刘某供述,当日 20 时 40 分许,下班后的刘某回到宿舍,刚好同事从老家带来了杨梅酒,刘某没忍住尝了一杯。22 时 10 分许,刘某接到另外一个同事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喝了酒想让刘某去接他,刘某当时没想那么多,就驾驶车辆准备前往龙岗区鹏达路口,还没等接到同事,在半路就被设卡查车的民警查获。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温馨提示】
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