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郑恺)8月4日,南山区政府在线发布公告,向社会征求《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意见。激励对象评选周期为上一年的11月1日至当年的10月31日。

  根据公告,奖励以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每年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其中,单位108个、住宅区80个、家庭570个、个人115个。

  南山本区财政每年按940.5万元安排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市财政按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南山区予以经费补贴。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参评“绿色学校”。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可获得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可获得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户,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