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小慧)餐饮经营者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近日,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施行,增加了对文明健康饮食、反对餐饮浪费的倡导。

  近年来,深圳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光盘行动,浪费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弘扬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思想观念,有必要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立法。

  《决定》明确,鼓励文明健康饮食,倡导注重膳食平衡、按需按量搭配食物、使用公筷公勺等;同时,反对餐饮浪费,倡导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食物打包、办理婚丧嫁娶和其他礼仪活动从简用餐,不制作和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的作品和信息等。

  《决定》明确,餐饮经营者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切实减少餐饮浪费。一方面,倡导餐饮经营者建立节俭消费提示制度、在菜单上标注分量、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餐后主动协助打包等;同时,鼓励餐饮经营者创新推出有利于减少餐饮浪费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此外,鼓励餐饮经营者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地处置余量食物,从源头实现节俭节约,避免浪费。

  《决定》还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将反对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范围,建立机关食堂反对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