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四大行动措施

  办学管理的“规范化”

  条件改善的“标准化”

  师资优化的“专业化”

  办学质量的“优质化”

  (一)在办学管理上注重“规范化”

  1

  突出“三个强化”

  “强化民办学校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强化公民办的精准帮扶”。

  2

  规范“五大监管”

  “分类管理”“法人治理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招生学籍管理”“财务审计管理”,特别是制定出台系统管理服务规程,将全面提升学校现代治理能力与水平。

  3

  用好“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将与学校提费、奖励扶持、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受理各种资助、奖项的申请,缩减招生计划,终止举办者办学资质等处罚。

  (二)在条件改善上注重“标准化”

  1

  增量优质

  支持新开办学校高端优质发展,以不低于公办学校的开办费的标准给予配置和奖补。

  2

  用地支持

  对优质品牌办学的,通过特许经营或公开遴选给予用地支持。

  3

  租金补贴

  对期满继续办学的,首次提出给予一定标准的租金补贴。

  (三)在师资优化上注重“专业化”

  1

  专业发展

  ◎ 开展实施“三名”培养工程,给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补贴奖励;

  ◎ 全员免费与公办学校同系列、同要求培训,搭建“阶梯式”专业成长平台;

  ◎ 支持开展课题研究并给予奖励;

  ◎ 教师参加业务竞赛,评优评选等活动指标计划实行单列。

  2

  职称改革

  ◎ 开展教师专业职称评聘工作;

  ◎ 给予专业职称评聘的岗位奖补。

  3

  福利待遇

  ◎ 探索制定实施教师工资指导价;

  ◎ 提高教师长期从教津贴标准;

  ◎ 增加教师免费体检;

  ◎ 严格落实教师寒暑假带薪休假;

  ◎ 严格按标准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在办学质量上注重“优质化”

  1

  以评促建

  开展办学水平评估,促进转型升级优质发展。

  2

  特色发展

  推进品牌特色学校创建,着力打造“一校一品”,增强“特色教育”“品牌教育”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特色促进优质。

  3

  质量监测

  全面加强“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学业质量监测”“常态督导监测”,构建集教研视导、质量监测、督导评估、整改提升相统一的优质发展保障体系。

  随着新一轮扶持计划的出台,龙岗区民办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呈现出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办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助力龙岗打造民生幸福新标杆,成为龙岗民生幸福城市的新名片。

  来源: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林慧清

  审核:李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