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位孤寡老人蔡某某,因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去世后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就变成了无主房。4 月 16 日,深晚记者获悉,深圳市司法局就该套 “ 无主房 ” 依法申请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法院开庭审理后明确产权归属 , 将该物业 70% 的产权收归国有。

  2017 年 9 月,深圳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在工作中,发现罗湖区都市名园的一处物业存在疑似无主房产的情况。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该房产归属罗湖区村民蔡某某名下。蔡某某膝下无儿无女,年老后投奔侄女,由侄女为他养老送终。依据蔡某某生前签订的拆迁赔偿协议,这套回迁房归他名下所有,但该套回迁房是在蔡某某去世后才建成安置。于是,蔡某某侄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配该房产的份额。考虑到蔡某某侄女对蔡某某生前尽了扶助义务,并为他办理丧葬事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蔡某某侄女获得回迁房 30% 的房产份额,剩余 70% 的房产份额无主。

  剩余 70% 的无主房产该怎么处置呢?深圳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搜集全国类似案例,认真分析研判后,最终确定该套无主房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 之规定。

  2018 年 1 月 2 日,深圳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代理深圳市政府,依法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认定无主财产申请。同日,该院受理该案。2018 年 2 月 1 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 “ 关于认领罗湖区都市名园某某房的公告 ”。一年公告期满之后,该房产份额仍然无人认领。2019 年 2 月 20 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定涉案房产 70% 份额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