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马田街道传来消息,该街道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中,依法对新庄社区某居民楼一层违法存放危险化学品超7吨的行为,处以7万元罚款。此事件作为市安全管理委员会今年第四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之一,警醒企业和个人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环节管理,马田街道按照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消除事故隐患。今年以来,该街道安监办组织专业队伍,全面深入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期限,全力督促落实隐患整治,力求做到排查、查封、整改、执法“四个不留死角”。在排查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据了解,在3月31日的行动中,该街道发现位于合水口社区松白路兴和阁某装饰材料非法经营、储存91桶油性易燃油漆(经鉴定为危险化学品),按规定对该公司给予人民币16.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85.5元的行政处罚。在5月29日的行动中,发现新庄社区某居民楼一层疑似堆满危险化学品,经排查取样检测,暂扣R22制冷剂共775罐约7吨,街道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后,依法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7万元罚款。此案件作为市安全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第四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之一,警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吸取教训,认真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马田街道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03家,指导整改隐患142条,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得到强化。

  记者  通讯员:余巍巍 陈相如 罗岳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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