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深圳市民王女士在携程预订了一个价值48422元的突尼斯8日二人私人行。由于朋友突然生病,在下订单不到20分钟后,王女士就打电话给携程,希望能够取消这一订单。

  结果携程客服一直以机票已经出票为由不予取消,称如果要取消就要收取2人18524元机票费作为退票费。当晚11点,王女士通过航空公司官网并未查询到机票出票信息。后来,王女士从航空公司得知,每张机票价格为6415元(退票不收税费),携程却要收取每张9262元退票费,相当于多收42%的票价。

航空公司当次航班单人票价航空公司当次航班单人票价

  期间,王女士一直积极与携程沟通,但携程客服和投诉专员不但不解决问题,且态度傲慢恶劣,直接挂断电话。王女士称,携程客服在推荐产品时未解释过任何合约条款,也没有主动说明不能退票或退产品的风险。

  消委会发监督函

  携程回应“不存在此问题”?

  3月8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社会监督职责,向携程深圳公司发出监督函并进行了约谈,携程按时回函。

监督函监督函
携程回函携程回函

  在监督函回函中,携程公司坚称“我司不存在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