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自2015年深圳在原特区内全面实施“宜停车”以来,违停处罚过重、超时需要双倍补缴、缴费方式单一等问题一度成为市民“吐槽”热点。日前,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增加了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宜停车付费方式,不用提前购买时间,可以“先停后付”。同时,超时停放也不再被罚款、不再补缴双倍费用、未足额缴纳停车费不处罚。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在停车后即启动缴费流程,否则依然会被罚款500元。增加的缴费方式可在新版的宜停车APP上使用,预计5月3日上线。

  绑定信用卡,即可“先停后付”

  相比以往,此次修订的最大不同即增加了“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市民吐槽的必须先缴费购买时间,才能停车的弊端。《办法》中规定,选择事后缴费方式的,应事先绑定信用卡,或者选择其他可以提供信用担保的支付方式。据悉,宜停车目前已经接入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4家银行的信用担保程序。

  车主将手机缴费账户绑定信用卡后,停车时须先启动缴费流程,并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提示缴纳停车费。如果逾期未缴费的,订单完成后,可在绑定的信用卡内自动扣除相应的停车费。如因信用卡持卡人、银行原因导致无法扣费的,停车位使用人也可以按照提示主动补缴停车费,但在未补缴费用前,则无法通过原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

  超时停放不罚款、不双倍补缴、未足额缴纳不处罚

  以往的宜停车缴费模式为预先购买时间缴费。即停车位使用人停车后,10分钟内启动停车缴费流程,并根据预计停放时间先行缴纳停车费,在付费时间届满前,系统会提示停车位使用人续费。如停车位使用人超时停车且未提前续费的,须按照缴费标准的双倍补缴停车费。

  不少市民认为“补缴和罚款并处”及“超时双倍补缴”过重,不甚合理。此次修订对预先缴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不再将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超时费用也无须按双倍补缴。

  《办法》规定:停车位使用人在驶离停车位后,对于超时停车的费用,只需按收费标准补缴费用即可。

  此外,有不少车主有过未足额缴纳停车费被处罚的经历。按照以往的规定,未足额缴纳停车费的,按照道路违停予以处罚。此次修订对预先缴费和事后缴费两种方式均不再设定补缴时限,只要停车位使用人在下一次通过同一个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前补足前次费用即可,不再实施行政处罚。未补足前次费用的,无法通过该手机缴费账户继续使用停车位,并按照规定将有关记录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记者随机采访了停靠在竹子林路边宜停车泊位的车主,车主表示,“如果能先停后付,停车就更方便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错过手机提示被处罚了,期待新的宜停车APP上线使用”

  停车后必须先启动缴费,否则罚款500元

  “停车后启动缴费流程是关键”。市道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部分市民提出取消启动缴费流程环节,采取直接停车并事后缴费的方式更为便民。但在现有的技术模式下,如果不规定停车后须先启动缴费流程,会对停车管理和收费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停车后启动缴费流程是在现有技术模式下能够实现停车管理和收费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

  对此,《办法》中规定,每次停车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新增加的“先停后缴”方式也必须停车后先启动缴费流程。若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更换6位数车牌的新能源汽车当日首小时停车免费

  早前,市交委曾发布《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道路临时停放当日首次(首1小时)免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指出,新能源汽车路边停放当日首小时停车免费。车主需使用“宜停车”APP绑定正确的车牌号和车架号,停车时使用“宜停车”APP操作即可。但是,车主须将车辆车牌更换为6位数的新能源小汽车车牌,否则宜停车APP将无法识别。

  据了解,享受该优惠政策的车辆必须为在深圳注册登记并已领取固定车牌号的新能源汽车,包括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类型包括微型、小型、中型客车及微型、轻型货车。

  车主使用“宜停车”APP软件绑定正确的新能源汽车车牌号和车架号后四位,停车时开启“宜停车”APP软件,输入车牌号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在每天收费时段内首次(1小时)免费停放。

  泊位日均停放3辆车,智能化停车缴费正在研究论证中

  目前,深圳已在原特区内外7个区实施了宜停车。随着宝安、龙岗和龙华3个区开始实施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宜停车”的注册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2018年4月23日,全市“宜停车”累计注册用户共244.9万人,其中今年新增注册用户约32万人。

  今年4月1日起,宝安、龙岗和龙华3个区部分街道的“宜停车”泊位正式纳入收费管理。首批共设置了103条路段5997个“宜停车”泊位,其中,宝安区48条路段3126个泊位,龙岗区26条路段1639个泊位,龙华区29条路段1232个泊位。

  据悉,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的“宜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后,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共清理、劝离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僵尸车”、“帆布车”以及招揽业务的广告车、货车等各类车辆1731车次,社会停车公共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同时,宜停车泊位总体利用水平也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原特区外3个区的“宜停车”泊位共计使用156万次。实施收费管理后的泊位周转率为3.0次,即每个泊位每天平均停放3辆车,比“零收费体验”期间的1.2次提高了150%。

  未来是否有可能实施“智能停车”呢?记者采访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关于宜停车泊位智能化收费的情况,市道交中心正在研究论证在地面装置地感器,与车内接收器接收,实现停车即缴费的情况,未来有可能会实现。

  (记者 董玉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