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陈简文)明年要给孩子申请学位的家长注意了,深圳部分行政区的租赁证明办理工作即将结束。市教育主管部门提醒家长,应尽快办理租赁证明。
龙华光明本月底截止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实行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购房者申请学位须提供购房证明,而租房户则须提供租赁凭证。每年都有不少深圳家长因为租赁凭证影响孩子申请公办学校。
据悉,南山区、龙岗区、盐田区、罗湖区、大鹏新区今年4月已截止办理租赁凭证,龙华区、光明新区为8月31日截止。
明年,龙华区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适龄儿童申请2019年龙华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须提交2018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至6月)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光明新区要求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有效期须超过2019年9月30日(含次日);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福田宝安坪山下月底截止办理
福田区、宝安区以及坪山区9月30日截止办理租赁证明。福田区要求,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租房户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学校,租房户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此外,租赁证明有效期须持续到明年9月之后。
今年起,宝安区全部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所有公办学校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2018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19年12月31日,才能申请。
坪山区方面要求,2019年申请学位须提前一年办理,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