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经我院指定,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原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何帆(副处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何帆在担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科科长、南山派出所所长,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586万元和美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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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院指定,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原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何帆(副处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何帆在担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科科长、南山派出所所长,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586万元和美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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