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抵扣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专家解读:甘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此外,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

  5、广州租房每月扣除1200元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专家解读:孙钢测算,上述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此外,扣除方式为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60岁以上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很多市民都关心如何扣除的问题。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得拒绝提供。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不过这里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是什么,仍有待明确。

  同步征求意见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也细化了专项附加扣除征收管理。明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办理;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留存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备查。明确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发现纳税人报送信息不实的,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予以纠正,在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再次发现上述问题的,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有待细化

  “赡养父母的扣除标准是惊喜,没想到可以扣2000元。”广州市民廖女士说,此次征求意见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比较合理。不过她想知道,若父母一方已身故,是否仍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

  暨南大学财税系副教授魏朗认为,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定额扣除为主,符合“简便易行”的原则,相比于限额内据实扣除的做法,定额扣除将减少很多证明资料的提交。

  不过魏朗认为,对于赡养父母支出的扣除标准,仍需有进一步明确的细则。“比如父母中一人已满60岁,一人未满60岁,是否适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24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有人担心这样难以操作,而魏朗指出,国外也有类似分摊做法,政府会要求纳税人签订一份书面的分摊协议,由老人签字确认。

  (文/广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