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王宇)3月6日,深圳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记者从《通知》中发现,今年对民办学校招生更加规范和严格。其中,要求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面向社会招生,不得平台外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

  在《通知》中,最受社会关注的是进一步规范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今年全面落实去年出台的“三个同一”政策。《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由各区(含新区,下同)负责,纳入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筹安排,须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和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平台外招生。

  《通知》中要求,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各区、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新招收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含招收插班生)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进一步保障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需求。

  今年,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与审批机关管辖范围一致,招生计划须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严禁民办学校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具备住宿条件的民办初中,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跨区招生。

  根据《通知》,民办学校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挂钩等,应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以组织面谈选录学生,但只可组织一轮面谈。民办学校组织面谈应制订方案(包括面谈时间、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此外,《通知》强调,民办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