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1 日 0 时 55 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一男子驾驶粤 K 号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蚝乡路同方中心工地门口砸东西,有喝酒驾车的嫌疑。

  接报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向举报人及驾驶员了解情况。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举报人吴某(男子)并未坐在粤 K 号牌车辆驾驶位上,驾驶位上正坐着一名女子。经了解,该女子是吴某的妻子。

  “ 我们准备对吴某进行询问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表示,当民警询问吴某粤 K 号牌车辆谁是司机时,吴某及其妻子一致回答是吴某妻子开的车,并强调吴某没有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现场对吴某妻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 0mg/100ml。

  深晚记者了解到,在调查过程中吴某表现出的激动情绪与言行让交警感到很反常。在民警多次询问并告知吴某妻子作假证的法律后果后,她便闭口不说话,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而吴某却一直在旁边大声要老婆承认是她开的车。

▲监控显示吴某就是开车的司机。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刘明摄影▲监控显示吴某就是开车的司机。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刘明摄影

  随后,民警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录像,在同方中心工地门口,发现该粤 K 号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踪迹。

  “ 我们在视频中看到,该小车开至同方中心工地门口时突然停下,吴某下车后将摆放在门口的禁行护栏及警示牌踢倒后,继续上车驾驶车辆进去工地里面。” 该交警告诉深晚记者。

  在监控录像证据面前,吴某老婆终于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车辆,但吴某还是不承认自己酒后驾驶车辆。民警随即对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 169mg/100nl,已达到醉酒驾驶车辆的标准。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编辑 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