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倩 通讯员 薛双) 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简称:重疾补充保险)2019至2020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将于5月1日启动,保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重疾补充保险自2015年作为深圳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推出以来,至今合计赔付超过6亿元。

  据悉,今年4月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再度中标承办重疾补充保险2019至2022年合同周期的承保理赔业务。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3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据悉,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包括两项:待遇一是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上不封顶。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本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待遇二是特药费用。重疾补充保险把不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范围的抗肿瘤药物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2019年重疾补充保险药物目录进行了增补、更新,包含13种药品,涉及治疗多种抗肿瘤的药物,包括国内最新上市的进口药,保障范围更广。